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08月10日 14:21:00 人气: 93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截留率”的定义;
 
  ——更改了第 4 章中的设备型号构成;
 
  ——在第 4 章中增加了超滤膜材质及代号;
 
  ——在第 5 章中增加了“外观要求及检测方法”、“水回收率的要求及方法”;
 
  ——更改了第 6 章中“超滤水处理设备耐压测试方法”;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2年首次发布为CJ/T 170-2002,2018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3〕42号),我部组织蓝星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超滤水处理设备》(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ongxiaoqiang@sinochem.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创新大厦E2四层;邮政编码:10016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1日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