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最大处理风量为62万m3/h!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

最大处理风量为62万m3/h!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

2024年09月06日 14:24:59 人气: 70 来源: 宝华智慧招标平台
  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主要负责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的新建A-4、C-2、C-3布袋除尘,扩容改造A-1布袋除尘等除尘器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布袋除尘器最大处理风量为62万m3/h。
 
  公告如下:
 
  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2.3建设规模:布袋除尘器最大处理风量为62万m3/h。
 
  2.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负责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的新建A-4、C-2、C-3布袋除尘,扩容改造A-1布袋除尘等除尘器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的全部工作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
 
  6、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布袋除尘器EP或EPC超低排放业绩(风量不少于40万m3/h),并提供业绩合同(封面、承担工作内容、技术参数、签字盖章)等关键页扫描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最多只允许由2家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2、联合体牵头方需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500.00元。
 
  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最大处理风量为62万m3/h!新钢公司综合料场环保提标改造项目布袋除尘器EPC总承包招标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