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到 2025 年底,全市 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 35 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臭氧(O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NOx 和 VOCs 排放总量较 2020 年下降 10%以上。
《方案》明确,将重点针对陶瓷、玻璃、砖瓦、铸造、家具、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化工、制鞋等行业排查梳理形成涉气产业集群清单。按照“一群一策”原则,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推动产业集群整治提升,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
对于VOCs治理,《方案》提出了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的要求:
加强储罐综合治理。完善全市工业企业、储油库储罐管理台账,针对不同类型储罐建立“一罐一策”,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并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2025 年底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储罐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石化、医药制造、农药制造行业重点整治 VOCs 物料装载、储存、使用、敞开液面、储罐、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等环节问题;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制鞋等行业重点治理工艺过程废气收集、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废料储存环节无组织排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 LDAR 工作。石油炼制、石化、合成树脂行业按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开展 LDAR 工作,其他行业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要求定期开展 LDAR 工作,并将 LDAR 开展情况上传至四川省空气质量调控综合决策支撑平台。优化园区现有 LDAR 管理模块,对工业园区泄漏检测和修复进行统一管理。加强 LDAR 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自行开展 LDAR工作的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另外,《方案》还强调,将全面开展简易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通过原辅材料(含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 VOCs 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
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
原标题:《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