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率团访问冰岛、挪威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率团访问冰岛、挪威

2024年09月19日 14:13:12 人气: 52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当地时间9月8日至14日,应冰岛环境、能源与气候部,挪威气候与环境部邀请,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率团访问冰岛、挪威,分别与冰岛环境、能源与气候部部长索尔达松,挪威气候与环境部国务秘书布约恩斯塔德举行双边会谈,应邀会见斯瓦尔巴群岛总督福斯,并参访了中国北极黄河站。布约恩斯塔德全程陪同中方代表团在挪期间活动。
 
  孙金龙在会见索尔达松、布约恩斯塔德时表示,进入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中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去年12月,中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双边会谈中,还就共同关注的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塑料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孙金龙指出,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问题挑战,离不开世界各国携手合作。中冰、中挪双边合作过去取得丰硕成果,未来也有巨大潜力,应继续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在气候适应、绿色转型、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产业和技术等领域合作,为共同推动多边国际议程作出积极贡献。中方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在各方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引领COP15达成了历史性的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去年12月,中方联合多个缔约方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公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共同发起“昆蒙框架”实施倡议,并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与其他各成员和合作伙伴共促“昆蒙框架”落地实施。中方将继续发挥COP15主席国作用,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取得成功。
 
  孙金龙强调,塑料污染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环境挑战,中国高度重视陆海统筹的塑料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海洋垃圾治理和美丽海湾建设。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对于世界各国采取共同行动,携手应对和解决塑料污染问题,推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愿与各方一道,按照联合国环境大会授权,为推动如期达成务实、平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共同努力。
 
  索尔达松表示,中国是当前国际环境与气候议程的重要参与方,冰岛在地热,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技术优势,希同中方开展相关合作。赞赏中方作为COP15主席国发挥的重要作用,愿共同推动落实“昆蒙框架”。为应对塑料污染挑战,期待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布约恩斯塔德表示,中方作为COP15主席国,对“昆蒙框架”的达成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挪在此期间密切配合,希继续协调合作,共同推动COP16取得成功。挪方重视海洋塑料污染防治,对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国际文书抱有高度期待。
 
  出访期间,孙金龙与索尔达松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冰岛共和国环境、能源与气候部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确定在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防治与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北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技术及产业、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等领域开展合作;听取了福斯关于斯瓦尔巴群岛的历史文化、治理体系、动植物保护及生态环境领域科研情况的介绍;参访了中国北极黄河站,与工作人员座谈,了解我国北极地区生态环境领域科研进展及成果。挪方还邀请参观了海洋实验室和陆地实验室,介绍了北极陆地和海洋生态的最新研究成果。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国际合作司
 
  编辑 | 程龙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率团访问冰岛、挪威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