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的公示
2024年,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分两批次下达(《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县切块部分)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20号、苏财资环〔2024〕47号)
我市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
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即日起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9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联系人: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财审处 唐婷婷
邮政编码:224001
原标题: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