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五问答:《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

五问答:《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

2024年10月12日 14:09:59 人气: 39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工作,落实《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抵销管理办法》)。
 
  1.这个办法修定背景是什么?
 
  2024年3月,市政府印发《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八条提出重点碳排放单位可使用碳减排量抵销其碳排放量。为细化落实工作要求,对《北京市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14〕6号)予以调整,形成《抵销管理办法》。
 
  2.哪些单位可以申请碳排放量抵销?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达到 5000 吨(含)以上的单位,且属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为重点碳排放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申请使用碳减排量用于抵销其碳排放量。
 
  3.重点碳排放单位可使用抵销的碳排放量是多少?
 
  重点碳排放单位可使用碳减排量抵销其部分碳排放量,使用比例不得高于当年确认碳排放量的5%。同时,重点碳排放单位使用本市行政区域外项目产生的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销比例不得高于当年确认碳排放量的2.5%。
 
  4.重点碳排放单位可用于抵销的碳减排量类型包括哪些?
 
  重点碳排放单位可使用的碳减排量包括全国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1 吨碳减排量可抵销 1 吨碳排放量。其中,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碳普惠项目涉及交通、建筑、园林绿化、可再生能源及节能等领域。
 
  5.重点碳排放单位如何申请使用碳减排量用于抵销?
 
  重点碳排放单位单位需在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平台提交抵销申请,并提供与申请使用抵销碳减排量产品类型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抵销申请提交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碳减排量可用于抵销其部分碳排放量。
 
  原标题:简明问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量抵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键词: 碳排放,碳市场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