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指明山西省建筑垃圾清运、处理量现状:近五年来,山西省建筑垃圾清运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23年已达3300万吨,是2019年的1.97倍(2019年为1670万吨)。建筑垃圾均采用填埋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其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多以简单筛分处理结合渣土再利用为主,以资源化再生产品利用方式为辅的手段,综合利用量约1600万吨/年,利用率48.48%。
截至2024年8月,全省共有消纳场127座,设计库容为21796.08万吨,库容余量12434.48万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347家,企业车辆4499辆(其中
新能源车辆2203辆,燃油车辆2117辆,其他燃料车辆179辆),社会车辆1245辆,共计5744辆。全省共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3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656.5万吨/年,其中设区市共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0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15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主要将建筑垃圾制备成再生骨料、生态水稳拌合料、再生混凝土和再生透水砖等后端资源化产品。
规划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到2030年,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两大重点任务:
1.规划近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9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27万吨/年;规划远期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7座,总设计处理能力520万吨/年。
2.2026年底,制订《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设置运行规范》等标准规范,全省设区城市完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至2030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