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贵阳市垃圾分拣及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聚焦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限30年,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不低于30.26亿元,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详情
建设内容和规模
1.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结合贵阳市实际,按照规范整改原则,建设运营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集散交易中心),本项目最终建设形成总占地面积不低于513.03亩,年分拣能力不低于256.51万吨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集散交易中心)。
2.搭建贵阳贵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信息化平台,构建贵阳贵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3.建设地点:包括贵阳市六区(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一市(清镇市)和三县(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安新区直管区。
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
1.特许经营范围:对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贵安新区直管区受托管理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
废钢铁、废
有色金属、废纸等可回收再生资源进行分类分拣,销售给末端资源化利用企业及其他相关主体。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2 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特许经营期。
3 资金来源: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单位聚焦使用者付费,自担风险、自主经营,由特许经营单位及其项目公司自筹资金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更新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