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邦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因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王春山的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王春山支付2023年度的业绩补偿款合计5.56亿元,并要求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近期,公司收到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春山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并按照年利率8%计算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目前,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尚未生效,因此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王春山承担,具体金额为310万元。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4年前三季度,润邦股份实现收入51.49亿元,归母净利润2.55亿元。
图源:润邦股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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