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间,海兴电力(603556)公告,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2,419,8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52%。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684,040股减少为486,264,170股。回购股份注销日2025年3月12日。
海兴电力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6月9日,公司已完成该次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19,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52%,成交的最低价格11.2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14.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0,005,345.2元(不含交易费用)。
海兴电力于2025年1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419,870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488,684,040元变更为486,264,170元。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684,040股变更为486,264,17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海兴
电力表示,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资料显示,海兴电力成立于1992年,聚焦于能源转型,为全球电力客户提供智能产品和配用电解决方案,向居民、工商业及公用事业机构提供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微电网、分布式
水处理及售水管理等整体解决方案,助力清洁能源的普及。公司产品包括智能用电产品及系统、智能配电产品及系统、新能源产品及系统集成等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