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澳环保)公告称,因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4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停牌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1日,实施后A股简称为ST嘉澳。
图源:嘉澳环保公告
嘉澳环保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对于《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
同时,公司对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务知识和会计准则培训学习,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财务专业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嘉澳环保成立于2003年1月,2016年上市,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生物基增塑剂和生物质能源的环保型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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