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火电厂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火电厂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03月31日 08:44:12 人气: 1425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我部组织修订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火电厂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 GB 13223—2011、GB 13271—2014),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李中岳
 
  电子邮箱:dqsxmc@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毋振海
 
  电子邮箱:wuzh01@craes.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火电厂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火电厂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GB 13223—2011、GB 13271—2014)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3月24日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