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生态环境部承接多个科技研发专项取得突破

生态环境部承接多个科技研发专项取得突破

2026年03月31日 14:22:51 人气: 10373 来源: 生态环境部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表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承接多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取得一系列关键突破。一是在监测监管方面,构建了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体系,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的跨越,相关卫星产品、动态清单和预报模式等成果,实现了“公里-小时”级精准预报;二是在污染防治方面,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科技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建成了“效法自然”的绿色阻控原创技术示范工程;三是在绿色发展方面,在全面推行电力行业超低排放的同时,聚焦钢铁、建材和化工等传统的排放大户,大力推进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技术的研发,推动常规污染物与非常规污染物高效协同减排。
 
  问答原文↓
 
  ​​总台央视记者:近年来,科技赋能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请介绍一下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取得了哪些关键突破,这些成果如何支撑生态环境改善和美丽中国建设?谢谢。
 
  王志斌: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科技赋能是生态环境治理的核心引擎,“十四五”时期,国家围绕推动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生态环境部作为主责单位,承接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三个重点专项,并启动实施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这些项目取得一系列关键突破,不仅支撑污染防治更加精准、更加科学,也让老百姓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更加强了。
 
  在监测监管方面,我们构建了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体系,国产超光谱卫星遥感精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的跨越。以大气环境的监测监管为例,依托自主研制的PM2.5与臭氧协同防控立体监测预警平台,哪个区域、哪个企业超标排放都能够精准锁定,指导源头减排,实现“靶向治疗”。
 
  相关卫星产品、动态清单和预报模式等成果,实现了“公里-小时”级精准预报,72小时空气质量模式预报准确率从过去的约60%左右提升到了75%以上,已经应用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有力支撑了“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在污染防治方面,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科技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例如,针对京津冀地下水污染防治这一难题,我们创建了“自动监测预警、浅层绿色阻控、深层多维修复”三位一体的绿色可持续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体系,建成了“效法自然”的绿色阻控原创技术示范工程,综合成本比传统技术降低了20%,长效阻控的效率提高了30%,相关技术应用于全国18个污染防治实验区重点工程,为京津冀地下水质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这些技术成果还推广应用到江苏、安徽等50余个修复项目,治理成效和社会效益都很显著,为我国地下水环境保护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在绿色发展方面,我们在全面推行电力行业超低排放的同时,聚焦钢铁、建材和化工等传统的排放大户,大力推进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技术的研发,推动常规污染物与非常规污染物高效协同减排,助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以钢铁行业为例,通过相关技术示范应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面优于国家超低排放的限值要求,同步实现了二恶英等非常规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在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0%的前提下,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成本降低了10%以上,兼顾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注重从生产端降低污染物与碳排放,通过攻克磷石膏杂质深度脱除、赤泥源头减量等核心技术,为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技术解决方案,推动传统行业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量转型,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益。
 
  “十五五”时期,我们还将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聚焦多要素协同治理、新型技术融合等方向,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态环境的治理效能,用科技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