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5月1日起,又一批环保政策、标准施行!

5月1日起,又一批环保政策、标准施行!

2026年05月01日 14:13:13 人气: 78 来源: 环保在线
  5月1日起,一批新的环保政策与国家标准将正式施行,涵盖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污染防治、家电绿色制造、生物安全防控及地方碳账户建设等多个领域。
 
  环保政策
 
 
  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4条,明确要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资料管理,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的保密义务,对有关失泄密行为规定相应法律责任。对普查办公室建立健全农业普查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等作出规定。
 
 
  细则明确2023年12月31日以前尚未补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业务,按照财政部资金文件据实下达;2024年及以后年度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采用因素法分配。
 
 
  原《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14版)》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及环境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市城市建设发展现状及中远期规划,编制该修订版。
 
 
  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适用于阳光海岸范围内从事规划建设、资源管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和经营管理等与生态保护有关的活动。本条例所称阳光海岸,是指南至海龙湾,北至两城河口,西至碧海路,东至海岸线向海一侧延伸至五千米等距线的围合区域,以及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
 
 
  衢州市行政区域内碳账户的建设、应用等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条例所称碳账户是指依法归集能源消费、生产过程碳排放、绿色低碳行为等数据,并依据相关标准动态核算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碳减排量的数据空间。
 
 
  本条例所称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文件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全程控制、数字赋能、社会共治。
 
  上海市餐饮排水户排水许可分级分类管理新政5月1日推行
 
  此次新政核心就是针对餐饮企业办证痛点,以经营面积和日排水量为核心依据,将排水许可划分为ABCD四个管理等级,实现“分级管理、精准施策。经营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及饮品类排水户(D类),因污水排放量小、对城镇排水设施影响风险极低,将实行“一表一承诺”极简办理模式,无需提交排水平面图,大幅降低办证难度。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登记的国四柴油车(公交车除外)。本办法补贴标准同时适用于在本市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手续(登记类型为场内车辆)的国四柴油车。国四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金额依据柴油车的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确定。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文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要求,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施行
 
  这是秦皇岛市乃至河北省首部专门针对入海河流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污染防治、陆海统筹生态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新阶段。条例共5章41条,构建了“河流—河口—近岸海域”一体化的法治保护网。
 
  《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东莞产业特点、排放特征和管理实际,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以法治手段破解臭氧污染治理难题,为加快建设"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现代化新东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江苏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5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建筑垃圾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垃圾处理行为,共提出20条具体措施,涵盖部门职责分工、系统建设、日常监管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产生者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
 
  四川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自5月27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包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巡查、核验的活动。业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机构开展的执法检查均属于行政检查。
 
  环保标准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草酸钠还原酸性滴定法》(HJ 1445-2026)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草酸钠还原碱性滴定法》(HJ 1446-2026)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碘化钾还原碱性滴定法》(HJ 1447-202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便携式光度法》(HJ 1448-202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便携式光度法》(HJ 1449-2026)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便携式光度法》(HJ 1450-2026)
 
  《水质 银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1-2026)
 
  《水质 铝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2-2026)
 
  《水质 铜、铅、镉、镍、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453-2026)
 
  《水质 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和双酚A的测定 直接进样/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454-2026)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法》(HJ 1455-2026)
 
  《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大型溞活动抑制法》(HJ 1456-202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β射线法》(HJ 1457-2026)
 
  《固定污染源废气 3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458-2026)
 
  《土壤和沉积物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HJ 1459-2026)
 
  《固体废物 氰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HJ 1460-2026)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