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城发环境)近日发布《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非财务数据的更正公告》。经核查发现,城发环境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十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如下:
图源:城发环境公告
城发环境表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仅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豁免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提示投资者关注内控评价范围豁免的安排,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没有影响。本次更正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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