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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预重整再延长三个月

2026年06月26日 08:35:57 人气: 8958 来源: *ST启环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启环)公告称,2026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昌中院”或“法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之三《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破产案件预重整审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预重整基本情况回顾↓
 
  2025年9月23日,启迪环境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通知书》,债权人宁波照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照泰”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同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向公司送达的《通知函》。
 
  2025年9月24日,宜昌中院依法作出(2025)鄂05破申37号《决定书》,决定对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启迪环境清算组担任启迪环境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2025年9月26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就预重整相关事项披露了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之一《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2026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宜昌中院出具的(2025)鄂05破申37号之二《决定书》,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ST启环提示,宜昌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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