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您现在的位置:兴旺宝>环保设备网>资讯列表>《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

《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6年06月30日 08:34:14 人气: 3727 来源: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明确非重大变动判定条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清单,为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过程中判定项目非重大变动提供依据。
 
  清单包括适用范围及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其他等五方面的非重大变动清单。
 
  详情如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完成了《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7月7日18点前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征求意见建议起止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
 
  附件:1.《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形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6日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qq:109766069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https://www.xwboo.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