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DB)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6-10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DB)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潭县河口镇宏兴村牛厂坳(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规模为1200t/d,按2×600t/d布置,2条线运行;预留扩建二期空间。
2.3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2×600t/d焚烧线烟气处理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的提标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增加配置1套炉内脱硫系统及2套低温SCR脱硝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培训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边界条件:
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均由招标人免费提供,并提供水源、电源、气源等接口。招标人成立施工水电管理小组,成员由招标人和承包人组成,负责现场施工水电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进场道路通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或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2财务状况健康。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同类项目设计业绩、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含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完成证明文件(如验收文件或全额发票等)。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至少2个同类项目设计经验;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不限方向)资格证(如投标人施工部分报价≥3000万元的则应为一级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以上),投标期间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平台更新不及时的可补充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文件证明),具有至少1项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法人,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0日17时前,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账户,下载“投标管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售后不退,具体金额以扫码处提示为准,发票获取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0.1项。
4.3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使用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09时30分,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递交标书前,投标人需自行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通过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以下平台发布,经其他平台转载无效。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原标题:1200t/d!光大湘潭垃圾焚烧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