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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质生产力 | 大冶市金湖街办、还地桥镇耕地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工程(三、六标段)

2026年09月16日 08:30:20 人气: 1068 来源: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工程2024-S-55
 
  大冶市金湖街办、还地桥镇耕地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工程(三、六标段)
 
  申报单位
 
  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大冶市荆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大冶市荆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
 
  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投运时间
 
  2019年5月7日
 
  工程示范点
 
  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下堰村、罗桥街办团结村
 
  工程规模
 
  日常监测2030亩,替代种植1830亩,植物修复和钝化修复759亩,合计4619亩。
 
  工艺流程
 
  (1)日常监测
 
  保持原有模式(作物种类、品种、种植时间等)耕种土地;定期对土壤、灌溉水、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取样检测,适时评估土壤、农产品质量情况;定期监测大气沉降、周边企业,解析农用地污染源,评估其对农业土壤和农产品的影响。
 
  (2)钝化修复
 
  按照区块划分,经小试、中试筛选钝化剂、优化工艺参数;利用旋耕将钝化剂和土壤均匀混合,养护15天;田间管理:灌溉、施工、除杂草等。农产品与土壤协同采样并送检,妥善处理收割的农作物,调整次年钝化修复方案,直至达到修复目标。
 
  (3)替代种植
 
  土地平整、施底肥;通过田间种植试验筛选低累积农作物品种;田间管理:试验优化和施用水稻叶面阻控剂,降低稻米中镉含量;合理施肥、水分管理、病虫草害防治等;样品检测:农产品与土壤协同采样并送检,妥善处理收割的农作物;效果评估:重金属含量低、产量高、品质好的品种,列入低累积农作物正面清单,含量高的则列入负面清单,适当调整次年试验和种植方案,直至达到修复目标。
 
  (4)植物修复
 
  土地复垦、翻耕、平整;试验优化活化剂,提高重金属的植物可利用性;修建隔离坝与应急沉淀池,阻隔污染源;根据污染物种类、浓度和种植条件划分区,按区试验、筛选重金属超富集/富集植物或植物组合,开展轮作或间作种植。田间管理包括: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建设和维护防污水利设施。收割富集植物并委外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测土壤和农作物,为次年的植物修复方案改进提供依据。
 
  运行效果
 
  (1)替代种植
 
  三标段中的452亩,镉超标点位率50%,砷超标点位率3.33%;六标段中的1378亩,镉超标点位率100%、平均污染指数2.49,砷超标点位率1.11%。
 
  经3年的优化种植,三标段农产品镉、砷污染超标率均为0%,六标段则分别为1.06%和0%,满足小于10%的修复要求。
 
  (2)植物修复
 
  涉及三标段254亩,最大镉浓度为修复目标值的2.08倍,点位超标率27%;砷点位超标率18%,超标点位平均浓度36.4mg/kg。
 
  经3年植物修复,所有土壤样品镉、砷单因子污染指数平均值均小于1,镉、砷超标率分别为3.4%和0%,均小于10%,独立样本双尾t检验判定中E平均显著小于1,达到修复目标。
 
  (3)钝化修复
 
  涉及六标段505亩,总镉、有效态镉超标率为60%和100%。
 
  经3年钝化修复,所有水稻样品中镉、砷单因子污染指数平均值均小于1,超标率均为0%,满足10%修复要求。钝化土壤中DTPA提取态Cd含量≤0.037mg/kg,平均值0.026mg/kg,满足≤0.1mg/kg 的修复目标值。
 
  (4)农产品产量
 
  2019—2021年钝化修复和替代种植区平均亩产明显高于湖北省2021年粮食亩产394.2kg。
 
  达到的标准或性能要求
 
  替代种植、钝化修复目标:
 
  (1)农产品可食部位中镉(Cd)和砷(As)的含量不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15-2016)中规定的限值(mg/kg):镉(以Cd计)0.2(稻米)、0.1(玉米)、0.5(坚果及籽类);总砷(以As计)0.5(玉米)、0.5(坚果及籽类);有机砷(以As计)0.2(稻米)。
 
  (2)农产品每公顷产量(折算后)与同等条件(具体以项目完成前一年当地农业部门公布的平均产量为准)相比减产幅度应小于或等于10%。
 
  (3)土壤中镉(Cd)的有效态含量降低至0.1mg/kg。
 
  植物修复目标:重金属污染物浓度限值(mg/kg):镉(Cd)1.0、砷(As)30.0。
 
  二次污染控制
 
  (1)修复区域灌溉渠上、中、下三个位置布置固定监测点位,于每季作物播种前、田间管理期,对固定点位灌溉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水样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规定的总镉浓度≤10μg/L,总砷浓度≤50μg/L。
 
  (2)工程期三年内使用的肥料中重金属含量均满足《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20)标准要求。
 
  (3)工程所用农药类型包括除草、除虫、叶面肥和杀菌,4种农药中镉、铅、铜、汞、砷、锌、铬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检出量均较低,无相关农药重金属限量标准,仍适量使用农药。
 
  (4)降尘中砷、铅、铬、镍、汞的含量基本小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个别数据除外),风险较小。
 
  (5)超标农产品集中转运至有资质生物质发电厂处理,焚烧过程中粉尘无二次污染。
 
  达到的标准或性能要求
 
  替代种植、钝化修复目标:(1)农产品可食部位中镉(Cd)和砷(As)的含量不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15-2016)中规定的限值(mg/kg):镉(以Cd计)0.2(稻米)、0.1(玉米)、0.5(坚果及籽类);总砷(以As计)0.5(玉米)、0.5(坚果及籽类);有机砷(以As计)0.2(稻米)。
 
  (2)农产品每公顷产量(折算后)与同等条件(具体以项目完成前一年当地农业部门公布的平均产量为准)相比减产幅度应小于或等于10%。
 
  (3)土壤中镉(Cd)的有效态含量降低至0.1mg/kg。
 
  植物修复目标:重金属污染物浓度限值(mg/kg):镉(Cd)1.0、砷(As)30.0。
 
  工程依据的标准规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XG1-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XG1-2021/XG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15-2016);《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5-2012);《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 3343-201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2-20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14);《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2020);《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 3343-2018);《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日常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替代种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验收办法》(试行)。
 
  工程申报单位联系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大地益源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原标题:环保新质生产力 | 大冶市金湖街办、还地桥镇耕地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价、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工程(三、六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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