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杭州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5〕15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财政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6〕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杭州工作实际,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
《杭州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
细则明确了补助项目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月 31 日,并围绕空气质量改善核心目标,设定了十二大类补助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和治理环节的不同,设定了差异化的补助标准。
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