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环土壤(2026)40号)《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辽政发〔2026)6号)要求,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等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要求到2030年,全省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全面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9%左右,地下水优良水质比例和污染源监控点位污染指数降低比例完成经国家审核衔接后确定的目标。
文件指出,要推动要素协同防治。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等水污染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推动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实施化工企业污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严格在产企业重金属排放监管,加强重点区域镉等重金属和颗粒物管控。强化矿产资源开采和尾矿库建设、运行、关闭等活动全过程污染防治监管,保护地下水资源和周边耕地。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理方案备案制度,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通过联单管理推进全过程监管。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环境风险。
在加强能力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省级及以下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提升土壤、地下水
环境监测评估分析能力。加强受污染耕地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探索开展大气重金属沉降监测,强化农田灌溉用水质量监测。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工作。
在拓宽资金渠道方面,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围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整治、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化工园区及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制定重大项目清单,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领域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环境治理项目争取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