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规范实施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一是规范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明确首次申请、复查换证申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不适用告知承诺的,均不属于告知承诺实施范围。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应当有效运行满18个月。二是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需在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以及检验检测报告中标注“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字样,核查通过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换发正式证书及附表。三是优化审批时效,现场核查时限由3个月调整为即时开展现场核查。四是细化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判定标准。
(二)加强资质认定能力复审复查。一是严格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换证评审工作,明确延续资质认定证书的,以“现场评审为原则、书面审查为例外”。二是规范资质认定委托,高风险领域严禁下放资质认定审批事项,规范资质认定审批委托。三是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时,重点核查机构资质保持、体系运行、数据溯源情况。对不符合资质违规出证的依法查处,轻微问题通过现场纠改、“三书一函” 督促限期整改。四是推广赋码溯源、非现场核查等数字化监管模式,支持省级资质认定部门开展资质证书二维码赋码试点,深化行业数字化应用,打通跨部门数据,实现全链条溯源,运用穿透式监管手段,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配套出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并修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资质认定分为一般程序与告知承诺程序,允许机构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是优化审批服务的积极举措,有效便利了市场经营主体,激发了检验检测市场活力。但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机构利用审批许可管理漏洞,通过告知承诺方式“抢跑”取证,实质上内部管理弱化、体系运行虚化,无法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甚至通过虚假承诺取证后开展违规检测活动,滋生市场和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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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kjcsns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1.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1月2日